3月15日,由国家信用工作委员会、山西现代市场文化研究院 、山西食品安全信息网主办,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山西青年杂志社、 三晋都市报社,生活晨报社、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新闻早报太原办事处、《商品与质量周刊》协办的“3·15”诚信、安全、健康大讲堂暨新《消保法》培训座谈会在龙城正式开讲。各企业高管、完美业务伙伴约三百人认真倾听了来自北京和山西权威专家以及学者们的精彩讲解。
座谈会由报界前辈、山西信用企业协会秘书长刘贵文主持,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薄一宏致辞。薄总经理在致辞中强调,诚信乃立身之本、企业之道。完美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以诚信经营、互利双赢作为发展宗旨,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坚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不仅如此,每年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完美山西分公司都会邀请专家、学者普及消费知识,与消费者共筑诚信消费新环境。
座谈会上,山西文瀛书院院长、山西国学大讲堂教授、卫方正详细讲解《千年之诚》。卫老师从“诚的定义”、“天人之诚”、“人间之诚”及“自我之诚”四大部分,引经据典,循循善诱,从人对自然的消费、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消费,人对自我的消费几方面阐述了无论哪方面的消费都要讲究诚信这一基本原则。
下午一开场,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督司司长、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信用安全体系建设第一人赵凤梧就当前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进行了精辟的分析。赵会长强调,诚信的缺失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建设,而且会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因此,每个人都应该诚信消费、充分释放诚信的正能量,用好属于自己的个人经济身份证。
下午3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张严方就新消保法进行了精辟讲解。
新消保法有如下诸多亮点: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等。
此次座谈会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沟通思想、信息、情感,传播先进理念,使企业懂法守法,使消费者知法用法,将商家的“诚”和消费者的“信”密切结合在一起,营造了浓厚的诚信、安全、健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