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公司禁止非法出版物使用的相关规范文件内容

一、《直销员推销合同》

1、《直销员推销合同》第8条约定:直销员不得私自制作辅销资料,不得私自复制、篡改或指示他人复制、篡改任何辅销资料相关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任何报纸、刊物等媒介上刊登有关辅销资料的相关内容。

2、《直销员推销合同》第10条约定:直销员在直销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制作辅销资料、使用非完美公司提供的辅销资料来向消费者介绍完美公司的直销产品及完美公司。

3、在解约条款中规定:直销员违反上述规定,完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直销员资格。

二、《专卖店经营合同书》

1、《专卖店经营合同书》第6条约定:专卖店未经完美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制作完美公司品牌产品的辅助销售资料(包括:产品印刷宣传页、产品宣传音像资料、产品说明书等),不得销售、使用非完美公司提供的辅助销售资料。

2、《专卖店经营合同书》第10条约定:专卖店私自制作产品辅销资料或使用、散发非完美公司提供的辅销资料,完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合同,并要求专卖店经营者承担违约金。

三、《专卖店营运手册》

1、完美公司《专卖店营运手册》规定:公司对其所有的辅销资料享有著作权等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编制、印刷、复制、刻录、发行、出版和销售。

2、完美公司《专卖店营运手册》第二章“专卖店违规行为及处罚”第31、32、33条规定:专卖店在店内摆放非公司推荐资料、书籍、影音制品等,公司将给予包括违约金、冻结经营资格、解除经销授权等处罚。

 
© 1994-2024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链接。